塑料 玻璃纤维增强聚对苯二甲酰癸二胺 (GB/T 29640-2013) 国家标准《塑料 玻璃纤维增强聚对苯二甲酰癸二胺》由TC15(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5SC9(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程塑料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日之升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姜苏俊 、陈健 、易庆锋 、袁绍彦 、苏妤等 。
此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聚对苯二甲酰癸二胺专用料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此标准适用于以聚对苯二甲酰癸二胺树脂为基体,加入玻璃纤维和(或)阻燃剂和(或)阻燃协效剂及其他加工助剂,通过熔融共混形成的玻璃纤维增强聚对苯二甲酰癸二胺本色材料。聚对苯二甲酰癸二胺树脂是指对苯二甲酸和癸二胺的均聚物或其与少量其他单体的共聚物。此标准不适用于矿物填料等非玻璃纤维增强的改性聚对苯二甲酰癸二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