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固定式起重机 (GB/T 29561-2013) 国家标准《港口固定式起重机》由TC227(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林卫国 、吴富生 、崔振元 、周洁 、余静华等 。
此标准规定了额定起重量为3.2t~100t的港口固定式起重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分类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此标准主要适用于内河港口露天作业的固定式起重机,其取物装置为吊钩、集装箱吊具、抓斗或起重电磁铁(电磁吸盘),或同时利用其中两种或三种。对于额定起重量大于100t的固定式起重机和其他环境下使用的固定式起重机,可参照使用。此标准不适用于下列作业环境下使用的起重机:———易燃易爆、可燃性气体、粉尘及有腐蚀性气体环境(盐雾除外);———核辐射环境、有毒气体环境;———吊运熔融或炽热金属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