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壳锅炉 第4部分:制造、检验与验收 (GB/T 16508.4-2013) 国家标准《锅壳锅炉 第4部分:制造、检验与验收》由TC262(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62SC1(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锅炉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16508.4-2022(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青岛荏原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能锅炉有限公司、山东华源锅炉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宏 、高宏伟 、孟向军 、顾利平 、朱永忠 、符广田等 。
GB/T 16508的本部分规定了固定式锅壳锅炉的制造、检验及试验、出厂资料及铭牌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GB/T 16508.1范围界定的锅壳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