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9450-2012) 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国家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王玉梅 、姜肇中 、陈尚 、陈建明 。
此标准规定了生产玻璃纤维纱和玻璃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此标准适用于中碱或无碱玻璃球生产企业和以池窑法或坩埚法生产E玻璃、ECR玻璃和中碱玻璃纤维生产企业的能耗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此标准不适用于高强玻璃纤维、高硅氧玻璃纤维、耐碱玻璃纤维等特种玻璃纤维的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