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制气业卫生防护距离 (GB/T 17222-2012) 国家标准《煤制气业卫生防护距离》由628(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起草人:金银龙 、洪燕峰 、杨文静 、张伟 、窦燕生 、沈少林 。
此标准规定了煤制气企业、煤气发生站和煤气加压站与敏感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此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地区的煤制气企业、煤气发生站和煤气加压站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现有煤制气企业、煤气发生站和煤气加压站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