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GB 21976.7-2012) 国家标准《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3SC5(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器具、配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起草人:凌新亮 、戴国定 、杨小时 、汪礼苗等 。
GB 21976的本部分规定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的型式、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发生火灾时空气中氧气浓度不低于17%的场所中,供人员逃生时佩戴的一次性使用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