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出厂验收 (GB/T 28678-2012) 国家标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出厂验收》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4SC19(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车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陈民忠 、张国荣 、黄志勇 、黄铁 、张铜柱等 。
此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出厂验收的术语和定义、出厂验收要求等。此标准适用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其他机动车辆零部件再制造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