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片安全装置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 567.1-2012) 国家标准《爆破片安全装置 第1部分:基本要求》由TC262(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62SC4(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移动式压力容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大连理工安全装备有限公司、上海市气体工业协会、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上海华谊集团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上海华理安全装备有限公司、沈阳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阳航天新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喻健良 、许子平 、丁信伟 、周伟明 、寿比南 、高继轩等 。
GB 567的本部分规定了爆破片安全装置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标记标识、包装储存、出厂文件等的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下列爆破片安全装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或其他密闭承压设备为防止超压或出现过度真空而使用的爆破片安全装置。爆破片安全装置中爆破片的爆破压力不大于500 MPa,且不小0.001MPa。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爆破片安全装置: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压力剧增,反应速度到达爆轰时的承压设备。国防军事装备有特殊要求的爆破片安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