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2部分:磷肥制造业 (GB/T 11666.2-2012) 国家标准《肥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2部分:磷肥制造业》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39499-2020(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当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金银龙 、徐勇 、洪燕峰 、余青 、张伟 、陈萍 、杨文静等 。
GB 11666的本部分规定了氮肥制造企业与敏感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u3000u3000本部分适用于地处平原地区的氮肥制造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现有氮肥制造企业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