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焦业卫生防护距离 (GB/T 11661-2012) 国家标准《炼焦业卫生防护距离》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39499-2020(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研究所。
起草人:金银龙 、张玲 、洪燕峰 、朱长才 、张伟 、吴磊等 。
此标准规定了炼焦企业与敏感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此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地区的炼焦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现有炼焦企业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