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 通则 (GB/T 27774-2011) 国家标准《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 通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刘起勇 、孟凤霞 、孙俊 、曾晓芃 、冯向阳 、岳木生 、邓瑛 。
此标准规定了在应急状态下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的通用原则。 此标准适用于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协调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媒介生物性传染病暴发流行、新发传入性媒介生物性传染病及我国尚未发现的重要病媒生物传入或某些紧急状态时,对病媒生物应急监测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