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乳油 (GB 28157-2011) 国家标准《乙酰甲胺磷乳油》由326(农业农村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丰农化有限公司。
起草人:高晓晖 、李东 、李达元 、廖艳等 。
此标准规定了乙酰甲胺磷乳油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和保证期。
此标准适用于由乙酰甲胺磷原药与乳化剂溶解在适宜的溶剂中配置而成的乙酰甲胺磷乳油。
注,乙IR甲胺磷及杂质乙IRS、甲胺,O,O,S-三甲基硫代磷酸酯的其他名称、结构式和基本物化参数参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