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法炼锌企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规范 (GB/T 27678-2011) 国家标准《湿法炼锌企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规范》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何煌辉 、谭仪文 、王文录 、彭黎胜 、罗园 、翦爱民等 。
此标准规定了湿法炼锌企业废水排放控制与回用方法、废水处理工艺选择与水质控制、废水循环利用技术要求、废水循环利用管理以及取样与监测。此标准适用于采用焙烧-浸出-电积-铸锭-烟气制酸或富氧直接浸出炼锌等冶炼工艺为代表的湿法炼锌企业,其生产车间排放废水的直接回收利用以及生产系统产生的废水经集中收集处理后产出的再生水作为中水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