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牵引 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 第3部分:用损耗总和法确定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的总损耗 (GB/T 25123.3-2011) 国家标准《电力牵引 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 第3部分:用损耗总和法确定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的总损耗》由TC278(全国轨道交通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78SC1(全国轨道交通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车车辆电气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
起草单位: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南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永济新时速电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李益丰 、钟幼康 、吴顺海 、吕引条 。
GB/T 25123的本部分适用于符合GB/T 25123.2的电动机。变流器供电的电动机的总损耗可用损耗总和法来确定,这些损耗由负载试验和空载试验得到。总输入功率等于基波频率的输入功率和其他所有频率的输入功率之和。实际上,其他所有频率的输入功率包括了由变流器电源中电压和电流谐波所产生的损耗,它可以通过采用适当的测量仪表,测量电动机负载状态时的总输入功率和基波频率的输入功率来求得。由于基波频率所产生的损耗不能直接测量,因此需通过测量基波频率的负载电流和基波频率的空载输入功率来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