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主体标识规范 (GB/T 26819-2011) 国家标准《信用主体标识规范》由TC470(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开发银行、国家质检总局、北京信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安地企业信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商务信用调查咨询中心。
起草人:尹彦 、钱玉民 、戴莹 、仇京健 、胡志荣 、孙毅 、吴晶妹等 。
此标准规定了信用主体中组织和自然人的标识构成及标识唯一性的确定。此标准适用于信用调查、信用管理、信用监管及相关信用交易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