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部件可回收利用性标识 (GB/T 26988-2011) 国家标准《汽车部件可回收利用性标识》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4SC19(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车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翔海 、包雪鹏 、张春荣 、郭淼 、陈丽萍 、徐大伟 、章蓉 。
此标准规定了汽车部件可回收利用性标识的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汽车所使用的金属材料部件,质量超过100g的塑料件,质量超过200g的橡胶件、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以及其他非金属材料部件。质量小于此标准规定的部件,可参照此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