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电机环境意识设计导则 (GB/T 26670-2011) 国家标准《中小型电机环境意识设计导则》由TC297(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97SC2(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环境设计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横店集团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
起草人:郭丽平 、杨成 、方晓燕 、温利峰 、虞维廉 、李秀英等 。
此标准规定了中小型电机环境意识设计的术语、基本原则、设计考虑以及文件要求。 此标准旨在为中小型电机的设计和研发人员提供环境意识设计指导。 此标准适用于50Hz、60Hz、或者50/60Hz,额定电压1000V 及以下,额定输出功率0.55kW~370kW 的三相笼型感应电机。 此标准涉及的电机包括直接供给终端用户的电机产品,也包括作为设备一部分的电机产品。 对于其他结构类似的电机产品也可参考此标准。 此标准不适用于某些特殊场合使用的电机,例如爆炸气氛环境、宇航用途、耐辐射用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