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第3部分:三轮摩托车 (GB 18100.3-2010) 国家标准《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第3部分:三轮摩托车》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上海摩托车研究所。
起草人:许秀香 、卜伟理 、姜勇 。
GB 18100的本部分规定了三轮轻便摩托车,边三轮轻便摩托车,及正三轮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的要求、试验方法和特别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三轮轻便摩托车,边三轮轻便摩托车及正三轮轻便摩托车(L2、L4、L5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