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 (GB 25972-2010) 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3SC2(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美国安素公司(北京)、深圳因特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消防器材工业分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刘连喜 、陈泽民 、杨震铭 、宋波 、董海斌 、李毅等 。
此标准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及构成部件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方法、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灭火剂充装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三氟甲烷(HFC23)灭火系统、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包括:IG01(氩气)灭火系统、IG100(氮气)灭火系统、IG55(氩气、氮气)灭火系统、IG541(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