铟废料 (GB/T 26727-2011) 国家标准《铟废料》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3SC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稀有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T 26727-2022(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广西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广西铟工业协会、桂林理工大学。
起草人:黄肇敏 、黄建军 、伍祥武 、黄旭升 、税志坚 、周素莲等 。
此标准规定了铟废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此标准适用于国内外贸易及再生有色金属使用的铟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