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21部分:低压与大气温度、高温综合试验 (GB/T 12085.21-2011) 国家标准《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21部分:低压与大气温度、高温综合试验》由TC103(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12085.23-2022(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上海理工大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舜宇仪器有限公司、广东粤显光学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等。
起草人:黄卫佳 、章慧贤 、曾丽珠 、叶慧等 。
此标准规定了低压与大气温度、高温综合试验的试验条件、条件试验、试验程序及环境试验标记,适用于光学仪器、装有光学零部件的仪器和光学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