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4部分:盐雾 (GB/T 12085.4-2010) 国家标准《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4部分:盐雾》由TC103(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12085.4-2022(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理工大学。
起草人:曾丽珠 、章慧贤 、冯琼辉 、叶慧 。
本部分规定了盐雾试验的试验条件、条件试验、试验程序及环境试验标记。本部分适用于光学仪器、装有光学零部件的仪器和光学零部件。本试验目的是尽早对仪器表面和保护涂(镀)层抵抗盐雾的能力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