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系统的机械管件 第2部分:公称外径大于63mm的管材用钢塑转换管件 (GB/T 26255.2-2010) 国家标准《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系统的机械管件 第2部分:公称外径大于63mm的管材用钢塑转换管件》由TC48(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26255-2022(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宁波市宇华电器有限公司、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保利泰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马洲 、王志伟 、梁志刚 、李伟富等 。
GB 26255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公称外径大于63 mm的符合GB 15558要求的燃气聚乙烯管道系统中的PE管材与金属管材或管件连接用机械管件(以下简称“钢塑转换管件”)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和缩略语、材料、一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和标签及包装、运输、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承载元件是金属部分的钢塑转换管件,规定了其端部抗载荷能力。本部分规定钢塑转换管件与PE管材一起用于燃气输送系统,包括钢塑直接头、弯头、法兰、三通钢塑转换件等形式,接头为永久性或可拆装的。钢塑转换管件和金属管材或管件组装可采用法兰或焊接连接。本部分规定的钢塑转换管件适用的工作温度范围为-20℃~十40℃。本部分性能要求的目的是为保证钢塑转换管件与PE管材连接接头的密封性能和负载能力,当机械接头在承受拉力或压力时PE管材首先屈服而不会拔脱。注:本部分主旨不是针对所有安全方面提出的,即使是和应用联系,建立适当的安全与健康操作规程、识别应用本部分规定膏件的安全性是GB 26255本部分应用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