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筛分设备 安全要求 (GB 25521-2010) 国家标准《矿用筛分设备 安全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春玉 、黄嘉琳 、戴素江 、杨永柱 、杨现利 、王桂珍等 。
此标准规定了矿用筛分设备的危险一览表、安全要求和/或措施及其判定、使用信息。
此标准是从物理性能及预定使用方面对矿用筛分设备提出的限制。此标准所规定的安全要求适用于GB/T 15706.1-2007中5.3a)所描述的机器寿命期间内各阶段产生的危险。
此标准未涉及到的危险与GB/T 15706.1和GB/T 15706.2一致。关于通用的机械、电气,液压、气动和其他设备的危险不包括在此标准中。
此标准适用于矿用筛分设备。它包括振动筛、固定筛和旋转筛(以下简称筛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