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和沉积物 13个微量元素形态顺序提取程序 (GB/T 25282-2010) 国家标准《土壤和沉积物 13个微量元素形态顺序提取程序》由TC93(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土)。
起草单位: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起草人:王亚平 、许春雪 、王苏明 、王岚 、安子怡 、黄毅 。
警示:此标准可能涉及到有害物质和设备安全操作,但标准内对使用中的有关安全问题没有说明此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制定合适的卫生和安全规程,井在使用前就应明确其适用范围。此标准规定了土壤和沉积物中砷(As)、镐(Cd)、钴(Co)、铬(Cr)、铜(Cu)、汞(Hs)、钼(Mo)、锰(Mn)、镍(Ni)、铅(Pb)、锑(Sb)、硒(Se)和锌(Zn)13十元素弱酸提取态、可还原态、可氧化态、残渣态和水溶态五个形态顺序提取条件和提取程序。此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上述13个元素之五个形态的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