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受理系统 (GB 16281-2010) 国家标准《火警受理系统》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3SC14(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通信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深圳市亚奥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维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春华 、隋虎林 、齐宝金 、刘海霞 、卢韶然 、吕欣驰等 。
此标准规定了火警受理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此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安装使用的火警受理系统和“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包括火警受理信息系统、火警调度机、火警数字录音录时装置等。其他单位安装使用的具有特殊要求的火警受理系统,除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也可使用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