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额定电压为6 kV(Um=7.2 kV)至30 kV(Um=36 kV)的单芯及三芯挤包实心绝缘电力电缆 (GB/T 17755-2010) 国家标准《船用额定电压为6 kV(Um=7.2 kV)至30 kV(Um=36 kV)的单芯及三芯挤包实心绝缘电力电缆》由TC531(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南洋电缆集团、上海南洋电材有限公司、常州八益电缆有限公司。
起草人:郑芳霖 、乐懿 、黄友领 、唐月芳 、陈文刚 、刘长洲 。
此标准适用于拟固定敷设的挤包实心绝缘、导体及线芯屏蔽、额定电压为3.6/6(7.2)kV、6/10(12)kV、8.7/15(17.5)kV、18/80(Z4)kV和18/30(36)kV(见第4章)的船舶及近海装置电力电缆。船用电力电缆的量高额定电压为8.7/15(17.5)kV。各种类型的电力电缆见第8章。除非此标准另有规定,其结构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IEC 60092-350的规定。此标准的目的是;——对以下电缆实施标准化:该电缆如按IEC 60092-350要求进行敷设,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均得以保障;——对此类与安全直接或间接有关的电缆,制定标准的生产要求和特性;——规定了试验方法,以检查是否符合这些要求。注1:仅涉及有径向场的电缆。注2:IEC 618924移动式和固定式近海设蛀电气装置第4部分: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