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沥青混凝土 (GB/T 25033-2010) 国家标准《再生沥青混凝土》由33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深圳市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启鹏化工有限公司、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江西省交通厅等。
起草人:何唯平 、郝培文 、周志刚 、黄学文 、胡钊芳 、彭立等 。
此标准规定了道路沥青路面用再生沥青混凝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应用范围、材料要求及试验方法、再生混凝土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运输。 此标准适用于国内各等级公路和城市道路沥青路面用沥青混凝土旧料的热拌再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