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机械 安全 第7部分:铲运机的要求 (GB 25684.7-2010) 国家标准《土方机械 安全 第7部分:铲运机的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T 25684.7-2021(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广庆 、王长胜 。
GB 25684的本部分规定了轮胎式和履带式铲运机的安全要求,并给出了铲运机的图例(见附录A)。
本部分与GB 25884.1(规定了土方机械的通用安全要求)合并使用。本部分的特定要求优先于GB 25685.1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GB/T 8498定义的轮胎式和履带式铲运机。
本部分规定了本范围的土方机械在制造商指定用途和预知的误操作条件下应用时,与其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并规定了在使用、操作和维护中消除或降低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 险事件引起的风险的技术措施。
本部分不适用于在本部分实施前制造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