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应用场所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T 24612.1-2009) 国家标准《电气设备应用场所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总则》由TC25(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罗克韦尔自动化研究(上海)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起草人:项雅丽 、李锋 、马桂芬 、曾雁鸿 、杨利等 。
GB/T24612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设备应用场所应该满足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按照电气安全要求制造完成后诸如在使用和维护等生命周期内的电气设备。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操作裸露的带电部件或电路部件和在其附近工作的人员提供与电气危害相关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