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GB/T 24477-2009) 国家标准《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由TC196(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陈凤旺 、陈路阳 、甘靖戈 、罗照希 、袁柳琴等 。
此标准规定了包括附录B表B.1所列出的残障人员在内的人员安全和独立地接近与使用电梯的最低要求。此标准适用的电梯符合表1最小轿厢尺寸的要求,且设置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轿门和层门。此标准考虑了使用GB/T 13800-1992和GB/T 12996-1991规定尺寸的轮椅车的人员对电梯的可接近性。此标准规定了附加技术要求,以减小第4章中所述的残障人员使用电梯时易发生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