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 (GB 10395.1-2009) 国家标准《农林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张咸胜 、陈俊宝 、皇才进 、张琦 。
GB 10395的本部分规定了设计和制造自走式、悬挂式、半悬挂式和牵引式农林机械的通用安全要求及其符合性判定方法。本部分还规定了制造厂应提供的安全操作(包括遗留风险)信息的类型。
本部分涉及的重大危险(附录A中列出)、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与制造厂预定和预见状态下使用农业机械相关(见第4章)。
本部分不包括环境危险、道路安全、电磁兼容方面要求,也不包括动力传动机构的运动件要求,但防护装置和屏障的强度要求除外(见4.7),还不包括振动方面技术要求,但振动声明方面要求除外。
本部分还不涉及与专业维修人员保养或维修相关的危险。
GB 10395的本部分适用于农林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本部分涉及的所有危险将不会都出现在某一特定机器上。对GB 10395本部分涉及的任何机械,若有直接适用该类机械的GB 10395专用部分,则应优先执行该GB 10395专用部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