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PE)树脂 (GB/T 11115-2009) 国家标准《聚乙烯(PE)树脂》由TC15(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5SC1(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化塑料树脂产品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化工一厂、中国石化齐鲁分公司研究院、中国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树脂所、中国石化齐鲁分公司塑料厂。
起草人:崔广洪 、刘少成 、苏晓燕 、李晶 、王治春 、王晓丽等 。
此标准规定了聚乙烯(PE)树脂的分类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此标准适用于乙烯均聚物或乙烯和其他1-烯烃为单体的共聚物及含有添加剂的聚合物。此标准不适用于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和着色、填充、改性、增强聚乙烯树脂及母粒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