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T 24163-2009) 国家标准《站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由TC3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重庆益峰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上海比欧西气体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斌 、李雪松 、祝荣 、胡传忠 、毛三品 。
此标准规定了站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为25MPa,公称容积为50L~200L,使用环境温度为-40℃~60℃的压缩天然气充气站用的储气钢瓶。公称容积小于50L的钢瓶可参照此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