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GB 19433-2009) 国家标准《空运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由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王利兵 、李宁涛 、冯智劼 、吕刚 、张园 、周磊 。
此标准规定了除第4章分类中第2类、第6.2项、第7类以外的空运危险货物包装的分类、代码和标记、要求、性能检验、使用鉴定。
此标准适用于除第4章分类中第2类、第6.2项、第7类以外的空运危险货物包装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此标准不适用于容积超过450L、净重超过400kg的空运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