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软管 橡胶和塑料吸引软管和软管组合件 (GB/T 24144-2009) 国家标准《消防软管 橡胶和塑料吸引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由TC35(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5SC1(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软管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平顶山市矿益胶管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梁西正 、董秋生 、白鹏 、胡海潮 。
此标准规定了消防用橡胶和塑料吸引软管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注1:所有压力以兆帕表示。1 MPa=10 bar。此标准还规定了对软管组合件的要求。软管组合件系指已经装配有管接头的软管,装配是由软管制造厂进行的(见第8章)。A型(橡胶)软管适用于-20℃最低温度,B型(热塑性塑料)软管适用于-10℃最低温度。注2:在低于上述规定的温度下使用的软管可按制造厂与采购方的商定供应。在这种情况下,低温曲挠试验(见6. 3)应在规定的温度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