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中咪唑啉酮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 (GB/T 23818-2009) 国家标准《大豆中咪唑啉酮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由424-cnca(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李晓娟 、祁彦 、张新忠 、占春瑞 、陈冬东等 。
此标准规定了大豆籽粒中咪唑烟酸、甲基咪草烟、咪草酸甲酯、咪唑乙烟酸、咪唑喹啉酸残留量的高效液相色谱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此标准适用于大豆籽粒中咪唑烟酸、甲基咪草烟、咪草酸甲酯、咪唑乙烟酸、咪唑喹啉酸残留量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