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3部分:发电机组用交流发电机 (GB/T 2820.3-2009) 国家标准《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3部分:发电机组用交流发电机》由TC329(全国移动电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英泰集团、军械工程学院等。
起草人:杨俊智 、张洪战 、潘耀明等 。
GB/T 2820的本部分规定了发电机组用交流(a.c.)发电机在其电压调节器控制下的基本特性,是对GB 755-2008有关要求的补充。注:目前尚无适用于异步发电机的国际标准。当这类标准出版后,本部分将相应予以修订。本部分适用于由往复式内燃(RIC)机驱动的陆用和船用交流(a.c.)发电机组用、但不适用于航空或驱动陆上车辆和机车的发电机组用交流(a.c.)发电机。对于某些特殊用途(例如医院、高层建筑必不可少的供电),附加要求可能是需要的。本部分的规定可作为确定任何附加要求的基础。对于由其他类型往复式原动机(例如蒸汽发动机)驱动的交流(a.c.)发电机组,本部分的规定可作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