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体密封圈 输送气体燃料和烃类液体的管道和配件用密封圈的材料要求 (GB/T 23658-2009) 国家标准《弹性体密封圈 输送气体燃料和烃类液体的管道和配件用密封圈的材料要求》由TC35(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5SC3(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密封制品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西北橡胶塑料研究设计院、安徽马鞍山宏力橡胶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北海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高静茹 、曹元礼 、高法训等 。
此标准规定了工作温度通常为-5℃~+50℃,特殊情况下达到-15℃~+50℃的用于下列场合下的输送管和配件、辅助设备和阀门上的密封圈弹性体材料的要求:a) 一般场合(见表4,G型系列):―气体燃料[人工煤气、天然气和气相的液化石油气(LPG)];―芳香族含量(体积分数)30%以下的烃类液体,包括液相的LPG;b) 特殊场合(见表4,H型):适合于输送压缩气体燃料和芳香族含量(体积分数)30%以上的烃类液体的材料。此标准对成品密封圈也规定了一般要求,对于特殊用途所需的额外要求应在相应的产品标准中规定。应提请注意的是,管道接口的工作性能与密封圈材料的性能、密封圈的几何形状及管接口的结构有关。如适用,此标准宜同规定管接口工作性能的产品标准一起使用。此标准适用于包括铸铁管、钢管、铜管、塑料管在内的所有管接口密封圈。对于复合密封圈,4.2.8和4.2.9的要求仅适用于与气体燃料或烃类液体接触的弹性体部件。对于硬度级别80和90的材料,只有橡胶直接参与密封或要求密封圈长期稳定时才适用拉断伸长率、压缩永久变形及压缩应力松弛要求。此标准不适用于以下场合:―由多孔材料制成的密封圈;―结构中含有闭孔材料的密封圈;―要求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