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电磁兼容 机床发射限值 (GB 23712-2009) 国家标准《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电磁兼容 机床发射限值》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固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机床研究所、北京凯恩帝数控技术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吴宏 、龚小云 、黄祖广等 。
此标准规定了用于工业环境或类似用途,线间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a.c.或者1500Vd.c.的机床的电磁发射限值,但不包括电火花加工机床(EDM)。
注:机床可装有电动机、加热元件或它们的组合,可以包括:电气或电子电路,可由电力网或其他电源驱动。
此标准涉及电磁发射的频率范围为9kHz~400GHz。其他频率不在此标准考虑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