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 (GB 15763.4-2009) 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合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王睿 、石新勇 、陈璐等 。
GB 15763的本部分规定了建筑用均质钢化玻璃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用均质钢化玻璃。对于建筑以外用的(如工业装备、家具等)均质钢化玻璃,如果没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可参照使用本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