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6796-2009) 国家标准《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由TC100(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公安部。已被标准 GB 16796-2022(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起草人:滕旭 、刘琳 、卢玉华 、李笃 、胡志昂 、任常青等 。
此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在标志、防电击、防雷击、防过热、防内爆和炸裂、防激光辐射、防电离辐射、防微波辐射、防超声压力、机械安全等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是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及制定各类安全防范报警设备中安全要求的基本依据。
此标准适应于各种安全防范报警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