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卤化物灯(钠铊铟系列) 性能要求 (GB/T 24333-2009) 国家标准《金属卤化物灯(钠铊铟系列) 性能要求》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24SC1(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T 24333-2017(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郭剑峰 、黄佩 、张俊斌 、蔡建龙 、区志杨等 。
此标准规定了钠铊铟系列金属卤化物灯的产品型号、主要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此标准适用于功率为250W~2000W钠铊铟系列金属卤化物灯(以下简称灯)。符合此标准的灯同时也应符合GB 19652-2005,当采用符合此标准中规定要求的镇流器和触发器时,在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环境温度为-20℃~40℃的范围内能正常启动和燃点。灯泡的燃点位置见灯参数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