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2-2009) 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由348(交通运输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已被标准 GB 5768.2-2022(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何勇 、姜明 、高海龙等 。
GB 5768的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分类、颜色、形状、字符、尺寸、图形等一般要求,以及设 计、制造、设置、施工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广场、公共停车 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等各类道路上交通标志的制作、检测和设置。其他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停车场等设置的交通标志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