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残留过氧化氢的测定方法 (GB/T 23499-2009) 国家标准《食品中残留过氧化氢的测定方法》由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葛宇 、冯俊 、褚君艳 、李勤 、张辉 、巢强国 。
此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残留过氧化氢的测定方法。此标准适用于食品中残留过氧化氢的测定。碘量法定量检出限为3mg/kg;铁盐比色法定量检出限为1.6mg/kg,定性检出限为0.5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