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 (GB 4706.30-2008)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马德军 、李一 、陆伟等 。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动厨房机械的安全。
打算作为一般家庭及类似用途使用的器具和也可能在商店中、在轻工行业以及在农场中由非电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范围之内。
但是,如果是打算专用于在商业消费中加工食物的器具,不考虑为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
就实际而言,本部分涉及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可能遇到的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普通危险。 但是,本部分一般未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或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