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热表面灼伤风险评估 第1部分:总则 (GB/T 22697.1-2008) 国家标准《电气设备热表面灼伤风险评估 第1部分:总则》由TC25(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曾雁鸿 、刘江 、季慧玉等 。
本部分提出了电气设备热表面灼伤风险评估的术语和定义、灼伤风险评估、灼伤阈值、保护措施和文件等规定。本部分针对交流额定电压1000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500V及以下的各类电气设备,在可能被人体接触的设备热表面产生的灼伤,提出了风险评估指导;同时提出了潜在灼伤风险的情况下,采取保护措施的一般原则,以及灼伤阈值的选择。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类型的电气设备的表面:——热功能表面;——相邻表面;——操纵手柄、控制旋钮;——不可能接触到的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