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 (GB 15365-2008) 国家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上海摩托车研究所。
起草人:赵丽娜 、李文军 。
此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以及光信号装置的颜色。
此标准适用于装在仪表板上及靠近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驾驶员的那些操纵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使用此标准列出的每一个操纵件。
此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