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 安全要求 第2部分:手扶拖拉机 (GB 18447.2-2008) 国家标准《拖拉机 安全要求 第2部分:手扶拖拉机》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洛阳拖拉机研究所、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常林农业装备股份。
起草人:李京忠 、昌茂宏 、朱孔贵等 。
GB 18447的本部分是从物理性能及预定使用方面对手扶拖拉机提出限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适用于GB/T 15706.1-2007中3.6规定的在机器预定使用期内始终存在的危险。
GB 18447的本部分适用于手扶拖拉机(以下简称拖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