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 第2-13部分:特殊要求 地面嵌入式灯具 (GB 7000.213-2008) 国家标准《灯具 第2-13部分:特殊要求 地面嵌入式灯具》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被标准 GB/T 7000.213-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
起草人:杨樾 、陈超中 、施晓红等 。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电光源的地面嵌入式灯具的专门要求,该类灯具适于在室内或室外使用,如庭园、院子、车道、停车场、自行车道、人行道、行人徒步区域、游泳池安全特低电压区域以外的区域、托儿所和类似场所。
本部分不覆盖安装在机动车道和由IEC 61827规定的机场跑道上的地面嵌入式灯具。